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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s on the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 Apartments of Changzhou Colleg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suedate:2021-12-22  Visits: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来华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留学生公寓的管理,学生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学习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应遵守中国政府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传教及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第二条留学生的住宿由海外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者校外租房

第三条学校给每位学生发放一把房间钥匙、大门钥匙和门禁卡学生不得将钥匙转交或私配给任何人。离校退房时必须将房间钥匙退还给公寓管理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第四条后勤管理中心向每位学生提供一套付费床上用品。床上用品在规定学制内由个人保管和清洗。付费购买床上用品的学生离校时可选择将床上用品随身携带自用。

第五条学生应互相关照、互相谅解。请勿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开大音量收录机、电视等音响设备,应避免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第六条如房间及房内设施设备需要维修请与公寓管理员联系,由公寓管理员联系专业人员处理,不允许自行维修和处理。

第七条在使用公用设施设备时请注意礼让其他学生,不得私占公用设施

第八条留学生公寓内的公用电器及公用生活设施只能在指定地点使用,不得带入个人房间。公寓内的公共设备、物品不得转借、自行拆装和损毁;如有丢失和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九条未经宿管人员同意,学生不得私自留宿任何客人,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章 会客管理规定

第十条为了保证留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本公寓的会客时间为:9:00---21:00;来访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第十一条留学生应督促应邀来访者应主动向宿管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填写《来访会客登记表》,在征得被访者和宿管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留学生公寓内会客。未带任何证件或拒绝出示证件者,谢绝进入公寓。客人离开时,应由被访问者在会客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利和责任对违反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向校保卫部门报告。

第三章 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学生的个人床位由本人清扫房间清扫出的垃圾应装入垃圾袋,每天早晨9:00以前放入楼下垃圾桶,由清洁人员处理。注意保持房间卫生、开窗通风,并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四条公寓公共部位由房间舍长制定值日表,按照排班表,每日对公寓公共部分进行打扫

第十五条请勿在公共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果皮等,不要在墙壁、家具上刻画,共同维护好大家的生活环境。

第十六条请勿把垃圾、纸屑、塑料袋等杂物投入厕所和下水道内,以免影响自己和他人的生活。

第十七条请勿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和随意张贴,不要将废弃物放置于走廊、通道、楼梯间及公共活动场所。阳台上不得悬挂有碍观瞻和妨碍他人的物品。

第四章 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学生出门时应关掉除冰箱以外的所有电源;房间内禁止使用电炉、液化气炉、酒精炉、电熨斗、烤箱、烧烤架、电饼铛等家用电器及任何800W以上的大功率电器;否则,由此引起的火灾等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学生离开公寓时应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未经同意,不得拿取、抢夺他人物品;如遇物品被盗抢或丢失,应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

第二十条学生不得将房间钥匙交给他人保管和使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个人和公用物品遗失和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公寓值班员受理入住留学生日常水电维修等的报告,负责公寓的安全保卫。学生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公寓值班员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如需举行集中聚会,活动规模在20人及以上,须至少提前两周向海外教育学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三条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留学生新生参加保卫部门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关组织的消防演习或安全教育,所有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重要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盗抢、交通安全:110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